各会员单位:
大连市银行业协会七届理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已满。依据《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》、《大连市银行业协会章程》和《大连市银行业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及监事会换届工作方案》,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,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实际和需要,兼顾历届理事、监事任职情况和银行机构在行业的贡献度,经征求大连银保监局和第七届理事、监事意见,现推荐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和监事会候选名单,会长单位、监事长单位、副会长单位从名单中推选产生。同时,根据章程规定,理事会会长、副会长、理事和监事会监事长、监事职务由上述银行机构法人代表担任,专职副会长人选由大连银监局党委推荐。此名单已经大连市银行业协会七届理事会、监事会十五次会议通过,现公示如下:
一、理事会单位:
农业银行大连市分行
农业发展银行大连市分行
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
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
中信银行大连分行
广发银行大连分行
民生银行大连分行
兴业银行大连分行
邮储银行大连分行
大连银行
大连农商银行
吉林银行大连分行
东亚银行大连分行
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辽宁省分公司
二、监事会单位:
中国银行大连市分行
交通银行大连分行
哈尔滨银行大连分行
三、专职副会长:
大连银保监局推荐
以上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如有任何问题可及时与协会秘书处反映(联系人:闫盛男;电话:0411-39606310)。
大连市银行业协会秘书处
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