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部委要求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
发布时间:2019/9/10 8:29:24

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农村部近日下发通知,要求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,鼓励各地方充分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,安排符合条件的种猪场建设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投资项目。  通知提出,扩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范围、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等。择优选择100个生猪存栏量10万头以上的非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。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县,中央投资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%,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。  在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方面,通知要求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020年底前新建、改扩建种猪场、规模猪场(户),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(户)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,最低不少于50万元,最高不超过500万元。  通知说,鼓励各地方充分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,安排符合条件的种猪场建设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投资项目。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加大生猪稳产保供支持力度,完善相关政策措施,支持生猪生产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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