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我国FDI负增长 万亿美元引资空间待释放
发布时间:2017/2/17 8:34:20

今年1月,我国实际使用外资(FDI)金额801亿元人民币,同比下降9.2%,延续了去年下降势头。这是否预示全年吸收外资不乐观?商务部发言人孙继文回应称,1月份的数据虽有波动,却并不代表我国吸收外资的全年走势。“从中长期看,我国吸收外资仍具有突出的优势和条件。”  ⊙记者 赵静 ○编辑 谷子  全球资本争夺战白热化,并波及引资重地中国。  今年1月,我国实际使用外资(FDI)金额801亿元人民币,同比下降9.2%,延续了去年下降势头。据商务部统计,2016年全年,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为8132.2亿元,同比增长4.1%,增速较上年有所下降。  1月份9.2%的负增长,是否预示全年吸收外资不乐观?对此,商务部发言人孙继文16日回应称,1月份的数据虽有波动,却并不代表我国吸收外资的全年走势。  “从中长期看,我国吸收外资仍具有突出的优势和条件。”孙继文说,一是预计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国经济年均增长将保持在6.5%以上,仍是全球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;二是预计未来2至3年,我国消费市场将成为全球第一,而我国巨大的消费潜力也是吸引外资的关键因素;三是改革的深化和对外开放领域的持续扩大,使现代市场体系和营商环境明显改善,新动力和竞争优势逐步形成并巩固,我国仍然是最有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国。  资本争夺白热化  在经过30多年的高速发展后,我国低廉且供给充足的劳动力、土地、自然资源等吸收外资的传统优势,正在发生深刻变化。与此同时,我国传统竞争对手,除了东南亚多国之外,又增加了美、英等发达经济国家。  据联合国贸发会议不久前发布的《2016世界投资报告》,2016年,美国为全球最大FDI接受国,流入量约3850亿美元;英国吸收外资1790亿美元,并从2015年的第12位跃升至第2位。  不过,在1月份吸收外资总金额中,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吸收外资呈两位数正增长。  数据显示,高技术制造业1月份实际使用外资54.2亿元,同比增长39.9%。其中,电子和通信设备制造业、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114.3%和127%。高技术服务业1月实际使用外资80亿元人民币,增长11%。其中的信息技术服务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实际使用外资增幅分布为218.1%和29.5%。“引资结构的变化趋势与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方向呈一致性。”孙继文说。  东兴证券(19.580, 0.31, 1.61%)首席经济学家张岸元分析指出,虽然人民币贬值预期依然存在,外资流入却难有明显回升。但是,其中积极的变化——主要是电子行业外资流入的大幅增长,说明中国在该领域产业聚集比较优势明显,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,这将依然是全球资本投资的重要领域。  政策需加速落地  面对“内忧外患”,国家密集发布支持政策,促进扩大开放、增加外资吸收。  1月17日,国务院发布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(俗称为“吸引外资20条”),提出将放宽服务业、制造业、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;去年12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则部署,要按照内外资一视同仁的原则,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,修订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及相关政策法规,鼓励外商更多投资高端、智能、绿色等先进制造业和工业设计、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等多项举措。  “我国吸收外商投资额最多的一年是2015年,当年FDI为1355.8亿美元。根据测算,我国每年有吸收外资2000亿至3000亿美元的能力,潜力最大的则是服务业领域,金融、电信、物流、能源、交通、互联网、能源、健康医疗等都有巨大的空间。”商务部研究院外资研究部主任马宇告诉记者。  如何进一步发掘保持我国FDI增长的潜力,在马宇看来,关键在于三个“大幅度”:大幅度放开市场准入、大幅度减少政府管制、大幅度降低制造成本(包括降税及通过政府改革以减少企业管理的成本等)。  “只有这样,在今后若干年,上万亿美元的新的外商投资空间可以得到释放,我国年外商投资额突破2000亿美元将很正常。”马宇说。  商务部研究院前院长霍建国告诉记者,去年,四个自贸区在稳定外资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。今年,应加码发力自贸区的作用,尽快使七个新自贸区落地。此外,“吸引外资20条”的政策还尚未落地,各个部门应加快出台细则,如对鼓励新开放的领域、外商投资转为备案制的操作程序、现有几个负面清单的衔接等。  “未来,特别是和制造业相关的服务业应该还有进一步增长的潜能,比如与产品设计、研发,物流配送等相关的领域,将会有新增长点。此外,新开放的领域的FDI可能都会增长较快,比如在文化、教育、旅游、合资办医等领域,都具有潜力。但一切,都需要明晰政策的操作路径。”霍建国说。
您是第 71,332,636 位访问者
  
大连市银行协会 DALIAN BANKING ASSOCIATION 2013-2020 版权所有
地址: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9号一方大厦23层 邮编:116001 传真:0411-39606312
备案号:辽ICP备15002892号-1